节约集约把源头!湖南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及更新工作
2022-04-11 14:26:42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陈澄、汤亦乐 |          浏览量:5803


精彩导读

为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实行节约集约和精细化管理,省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以城镇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公示地价体系制定和更新工作。


《通知》要求

在编制城镇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过程中,要结合所辖行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分析区域内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和典型案例等情况,科学设定各类公示地价内涵,满足当地不同权利类型、不同利用类型地价管理需求。



《通知》明确

1

各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对公示地价成果进行更新。城镇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超过6年未全面更新的,不得作为确定出让最低价标准的依据,不得作为宗地评估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依据。

2

鼓励各地开展划拨土地使用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地类和特定用途(如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新领域基准地价评估工作,进一步丰富我省基准地价体系内容,提升基准地价应用广度和深度,满足当前城市多元化、立体化发展的需要。

3

经批准的公示地价成果,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接受公众查询。同时要加强公示地价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公示地价成果在土地市场、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通知》强调

对于未按期完成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或更新任务的,省厅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扣分等措施。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及时向省厅出具书面说明。


容积率是基准地价内涵设定的关键指标,是影响基准地价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省厅充分考虑现行颁布实施的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中对最低容积率设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相关交易案例的容积率水平,科学设定基准地价内涵中容积率最低控制限值,在《通知》中特别明确,城镇基准地价内涵中商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设定原则上不得低于1.5,工矿仓储用地不得低于1.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中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设定原则上不得低于1.2,工矿仓储用地不得低于1.0;相关容积率指标低于以上水平的地区,要进行节约集约评估论证,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来源:湖南自然资源公众号

责编:陈澄、汤亦乐

来源: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下载APP